常見問答

  • Q1. 廢油在我們廠區/保修廠內,依法最長可以貯存多久?有處罰嗎?

    依據中華民國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》第11條規定,一般事業廢棄物(如廢潤滑油 D-1703、廢切削油 D-1704)在廠內的貯存期限**不得超過一年**。

     

    法律後果: 若超過一年未清運且未取得地方環保局展延同意,地方環保局可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處新台幣 6,000 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。

     

    多崴力建議各工廠與保修廠建立「定期清運機制」(如:每季或每半年),不僅能維持廠區消防安全、降低工安風險,更能完全免除環保稽查受罰的威脅。

  • Q2. 跨縣市(例如台北、新竹、台中)可以委託桃園的多崴力清運嗎?

    完全可以,且完全合法。

    多崴力領有政府核發之「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」(字號:112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21號),清運服務範圍與核可之運輸路徑已跨越全台多個重要工業縣市。我們會依法向各縣市環保局報備跨區域清除作業,並在每次派車清運現場填寫並交付合規之紙本三聯單,確保廢油從您的廠區出發、一路上大貨車,直至安全抵達合格處理廠,全程都有法規保障。

  • Q3. 廢油裡面如果混到了水分、雨水,或是切削液、油漆、化學溶劑還能收嗎?

    這取決於混入的比例與化學特性,多崴力提供採樣化驗來為您判定:

     

    混入微量水分、雨水或切削乳化液(常態): 我們可以正常清除與收受(通常列為 D-1703 廢潤滑油或 D-1799 廢油混合物)。後端處理廠將採用高溫減壓精製、離心或薄膜蒸餾技術將水分、泥沙徹底排除。


    混入大量高揮發性化學溶劑(有害溶劑、香蕉水): 若廢油的閃火點(Flash Point)過低,或經化驗後驗出有害重金屬,則廢油有可能被歸類為「有害事業廢棄物(C碼)」,此時乙級許可證將不適用。

     

    ⚠️多崴力貼心建議: 為避免混入其他不明溶劑導致清除費用暴增或觸犯法規,建議貴廠在貯存廢油時,務必與其他化學廢液做嚴格的分類與分桶,並定期加蓋封存。

  • Q4. 紙本三聯單是什麼?如果不開立與簽署會怎樣?

    依據《廢棄物清理法》規定,凡產生事業廢棄物之工廠或保修廠,其產生的廢油離廠時,清除機構必須現場開立合規之「紙本三聯單」並由三方共同簽署。這就像是廢油的「紙本身分證明與流向軌跡單」。

     

    三聯單流程非常嚴謹:多崴力派車現場點收與清運 ➔ 現場填寫紙本三聯單並由貴司確認簽名(當場保留第一聯產源存查聯) ➔ 廢油運抵後端再生處理廠核對點收 ➔ 處理廠回簽並將處理聯寄回給貴司與環保局,實體流向 100% 透明。

     

    如果不簽署與開立: 依據廢清法可處 6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。此外,若有不肖同業未使用三聯單直接私運並隨意棄置,一旦被追查,產源端(您的企業)將承擔「共同連帶清理及賠償責任」。因此,堅持依法簽署紙本三聯單,是保護企業品牌和商譽最堅固的防火牆。

  • Q5. 廢油清除是我們要支付「處置費」,還是多崴力會「付錢收購」?

    這取決於您廠內廢油的「物性純度」以及「當時國際原油/燃料油的市場價格行情」:

     

    1.收購回饋機制(能為企業賺錢): 若您清除的廢油屬於極為純淨、含水量極低(如大於85%可再製率)、無重金屬與溶劑污染的優質廢潤滑油,且清運總量達到數噸以上,多崴力可以提供「市場公道的價格向您收購」,將資源直接變現,落實綠色循環經濟!


    2.清除處置計費(酌收處理費用): 若廢油中混有大量切削乳化液、化學漆渣、泥沙、高水分且熱值極低時,後端處理廠提煉再生基礎油的成本極高。此時我們需向您收取合理的「清運與處置處理費」。
    我們承諾:所有費用與收購價格均提供「現場免費化驗、實報實銷、透明合理」的報價,合約中一字一句均具備法律保障。

  • Q6.我們的油桶儲存在地下二樓、或在防火巷內,大貨車根本開不進去怎麼辦?

    這正是多崴力的核心優勢之一!我們擁有多元規格的專業清運車隊配置:

     

    🚚 5噸密閉真空廂式車 (BGF-1896)
    專為窄巷、限高2.1米地下室量身打造,車身極為靈活,可直接進入地下車位進行遠距離真空抽吸,無滴漏死角。

    🚛 8.5噸框式附加吊桿車 (AAH-758)
    若防火巷或場地無堆高機,我們配置高性能強力折臂式吊桿,可於現場獨立將 50 加侖鐵桶或 IBC 噸桶安全起吊裝載。

     

    不論您的現場環境多麼嚴苛,我們的現場工程團隊都會在現勘時為您規劃好專屬清運動線,確保清運過程一滴不漏、絕不滴染路面與周圍植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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